更多服务
当前位置:主页 > 创业知识 > 公司注销 >

未经营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?
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4-01-09 09:29

未经营公司注销所需材料

1、申请报告;

2、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(委托书)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

4、法院破产裁定、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、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;

5、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;

6、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,并提交公告原件;
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;

8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和IC卡。

如果需要我们帮助注销未经营的公司,欢迎联系在线客服。

上一篇:上海异地注销公司如何办理?
下一篇:上海未经营的公司怎么注销
热门服务和内容

官方微信

  • 上海注册公司代理机构
  • © 2024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上海诚易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